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年第21号
根据《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3]279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4种产品列入《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特此发布。
国家认监委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