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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新西兰领导人气候变化声明(2019年4月)

来源: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时间:2020-03-19

201941  北京)

中国和新西兰(以下简称双方)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势在必行,且比以往更加重要。通过2014年的气候变化合作安排、2017年的关于加强气候变化合作的实施安排以及本声明,中国和新西兰重申双方在气候变化政治、技术和科学上合作的承诺。

双方欢迎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气候行动合作上持续推进富有成效的技术交流,期待今年在新西兰举办的第三次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和技术性讨论,并承诺就这些问题开展定期经常交流。双方也欢迎20184月共同出席的亚太碳市场圆桌会,并期待在该论坛上的进一步合作。

双方强调对实现绿色、低碳、有韧性社会的渴望,与《巴黎协定》的集体目标相一致。双方欢迎201812月在卡托维兹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双方认识到这一强有力的安排对于确保所有《巴黎协定》缔约方的气候行动和支持是透明的和可核算的,以及缔约方的贡献随着时间增加不断展现进展是十分必要的。中国和新西兰将致力于推动完成关于国际碳市场和非市场方法的谈判,确保环境完整性,以及其他技术问题相关谈判。双方表示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201810月发布的全球温升1.5度特别报告中的发现保持持续关注。双方认识到各方强化行动对于《巴黎协定》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强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对实现这一目的也同样至关重要。双方强调全面有效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落实各自国家自主贡献的承诺。

中国和新西兰认识到近期各自国内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显著成效,其中,中国方面开展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减排行动使中国已经超额完成2020年碳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同时中国承诺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制定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并于2020年前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通报,继续推动与全球适应委员会的合作,推进全球适应行动并在中国实施气候适应政策与行动;新西兰方面推出了零碳法案,该法案提供了2050年减排目标,并设定了目标实现路径的排放预算,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适应措施,设立了独立的气候变化委员会以及投资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绿色投资基金,同时新西兰承诺向低排放未来公正转型并将于20195月召开公正转型峰会。

认识到强化气候行动以向低排放经济转型的重要性,双方强调通过政策交流、专家对话与最佳实践分享以强化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气候韧性合作的承诺;探索并加强关于减缓农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合作,双方确认农业温室气体全球研究联盟的承诺。双方同意探索电动汽车合作的机会,以此减少交通领域的排放;强调双方在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电动车倡议下合作的承诺。

双方认识到化石燃料补贴改革的重要性,这将带来经济和环境双重利益,从而支持双方共同的可持续发展全球承诺。

双方领导人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召开2019年气候峰会的倡议。该峰会将通过汇聚政治推动力和各方广泛参与从而促进全球气候行动取得集体进展。双方将加强合作,做好中国和新西兰共同牵头的气候峰会中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的相关准备工作,并且在峰会其他领域中展示双方的行动和成果,为峰会的成功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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