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的备案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格式,促进审定与核证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顺利开展,我委组织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略)
2、《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编制说明(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2年10月9日